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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命名有關事宜的批復》的通知 食藥監辦妝〔2015〕291號 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化妝品生產企業: 現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命名有關事宜的批復》(食藥監藥化管函〔2015〕71號)轉發給你們,我局結合實際,提出以下貫徹落實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關于新申請備案產品的問題 自總局發文之日起,新申
(一) 技術審評原則 1) 原申報資料符合現行規定的內容不得更改。不符合現行規定且可按有關要求調整的,應當予以調整,必要時需補充提交有關檢驗資料等申報資料。 2) 延續后的產品,應當符合現行化妝品相關規定。 (二)技術要求 3) 申報資料應當真實、合法,其內容及形式應當符合化妝品行政許可申報受理規定的要求。 4) 申請表填寫應當完整,其內容應當包含產品及生產企業的基本信息,特殊情況應當予以說明。
進口保健食品技術轉讓流程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二、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 (二)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三)項目編碼:30029 三、辦理依據 《*人民共和國食品*法》*七
進口保健食品注冊辦理流程 辦理方式(具體事項根據實際選擇) (一)進口(含港、澳、臺)保健食品產品注冊 1.受理: 申請人按照本《指南》*八條要求,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提出申請,受理人員按照《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行政許可的,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
公司名: 北京鑫金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詹
電 話: 010-62935959
手 機: 15601395851
微 信: 1560139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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