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并根據不同的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1、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3、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4、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5、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6、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
各稅種納稅申報的期限合集,方便及時進行納稅申報,包括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消費稅納稅申報期限、營業稅稅納稅申報期限、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期限、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期限。各稅種的申報期限1、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于期滿后十五日內申報,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結算上月應納稅款。2、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應
下列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代征人應當按期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委托代征稅款報告。(一)依法已向國家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包括:1、各項收入均應當納稅的納稅人;2、全部或部份產品、項目或者稅種享受減稅、免稅照顧的納稅人;3、當期營業額未達起征點或沒有營業收入的納稅人;4、實行定期定額納稅的納稅人;5、應當向國家稅務機關繳納企業所得稅以及其他稅種的納稅人
(1)自行申報納稅的申報期限。⑴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⑵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月預繳的,納稅人在每月終了后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后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⑶納稅人年終一次性**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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