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律師點評:較高人民*《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4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值在 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 對值**出3%,買受人請求解
是不是所有遺產都可以繼承,并不是這樣的,有些遺產一定不能繼承,哪些財產不屬于遺產繼承范圍?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點評: 下列權利、義務在被繼承人死之后不能作為遺產: 1. 與被繼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權。如公民的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等。 2. 與公民的人身有關的債權、債務。這 類債權債務是以特定人的行為為客體的,與債務人、債權人的人身有密切聯系。這些權利義務在債權人死亡時,不能作為遺產
案例: 李先生咨詢:自己與開發商簽訂了《內銷商品房出售合同》,預購兩套住房屋,但開發商未將李某所購房屋的地下室為通水管房告知李。合同訂立后,李先生前后四次付清房款,**房產證,并對兩套房屋進行裝修,將兩套房屋之間的隔墻打通,該公司明知李改動結構,但未予以阻止,也未表示異議。李入住后,發現房屋的地下室為通水管房,每隔30分鐘發出機器運轉聲和流水聲致使李生活遭受較大影響,尤其影響睡眠,李曾多次與物業
案件簡介: 田某大學畢業后就留在了上海,至今在上海工作已近有10年。較近她找了一份在某公立醫院的工作,雖然醫院在招聘簡介上寫明要求想招聘一位“老中醫”,但經過與院長、人力資源主管面談后,院**對小田還是比較滿意,最后雙方簽訂了3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期限自2012年3月28日起,職務為婦產科醫生。 雖然在入職的時候小田已經告訴醫院的招聘人員,她學的是中醫,但在她入職不久還是被從中醫部門調到西醫
公司名: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許宜群
電 話: 755-83283091
手 機: 13809892972
微 信: 13809892972
地 址: 廣東深圳羅湖區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1109室
郵 編: 518031
公司名: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許宜群
手 機: 13809892972
電 話: 755-83283091
地 址: 廣東深圳羅湖區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1109室
郵 編: 51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