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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含港、澳、臺)保健食品再注冊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二、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 (二)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三)項目編碼:30029 三、辦理依據 《*人民共和國食品安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規定的保健食品備案管理重點內容有哪些?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后,備案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備案;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告知備案人補正相關材料。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完成備案信息的存檔備查工作,并發放備案號。 對備案的保健食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要求的格式制作備案憑證,并將備案信息表中登載的信息在其網站上予以公布。 獲得注冊的保健食品原料已經
(一)配方成分 1、所有生產時加入的成份均需申報,包括隨原料帶入的防腐劑、穩定劑等添加劑; 2、給出配方中全部組份的名稱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遞減的順序排列; 3、配方中的成份應使用INCI名稱,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著色劑應按化妝品衛生標準規定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號; 5、配方中的成份應給出百分含量,不得僅給出含量范圍; 6、配方成份中來源于植物、動物、微生物、礦物等原料的,應給出學名(
2016年3月份起,國家針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發布系列調整政策,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1、按照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2、調整行郵稅; 3、2017年5月12日起,**進口的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應**進口許可批件。 2016年3月2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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