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明確了國際貨運代理業的定義,即: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服務報酬的行業。 從國際貨運代理人的基本性質看,貨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關貨物運輸、轉運、倉儲、裝卸等事宜。一方面它與貨物托運人訂立運輸合同,同時他又與運輸部門簽訂合同,對貨物托運人來說,他又是貨物的承運人。 相當部分的貨物代
一:什么是無船承運人 無船承運人即以承運人身份接受貨主(托運人)的貨載。同時以托運人身份委托班輪公司完成**海上貨物運輸,根據自己為貨主設計的方案路線開展全程運輸,簽發經過備案的無船承運人提單。無船承運人購買公共承運人的運輸服務,再以轉賣的形式將這些服務提供給包括貨主、其他運輸服務需求方。 其按照海運公共承運人的運價本或其與海運公共承運人簽訂的服務合同支付運費,并根據自己運價本中公布的費率向托運
國際貨運代理概念: 國際貨運代理,原為一種傭金代理,系指代表進出口商完成貨物的裝卸、儲存、安排運輸、收取貨款等日常業務的代理機構。 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所下的定義是:國際貨運代理是根據客戶的指示,并未客戶的禮儀而攬取貨物運輸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運人。 一:國際貨運代理的作用: 1.組織協調作用; 2.開拓控制作用; 3.中間人作用; 4.顧問作用; 5.提供專業服務; 6.提供特別服務; 7.
**貨代的定義:以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為主要服務的企業被稱之為**貨代。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對其規定的定義是:國際貨運代理是根據客戶的指示,并為客戶的利益而攬取運輸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運人。國際貨運代理也可以依這些條件,從事與運送合同有關的活動,如儲貨(也含寄存)、報關、驗收、收款等。 進出口貿易的蓬勃發展帶來了國際貨運的快速發展,各類產品物品隨著不同的運輸方式或出口或進口的到達消費
公司名: 上海新譽商財務服務中心
聯系人: 吳女士
電 話: 021-68888757-8021
手 機: 17768112397
微 信: 17768112397
地 址: 上海浦東陸家嘴上海浦東中信五牛城C座
郵 編: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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