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在《*關于適用〈*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二十四條的基礎上增加兩款,分別作為該條*二款和*三款:夫妻一方與*三人串通,虛構債務,*三人主張的,*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從事、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三人主張的,*不予支持。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的知識產權收益一方**的知識產權收益是否屬于夫妻共
聯營體負債,列聯營各方為共同被告。按《民法通則》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聯營這種方式在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中尤為多見。如合作各方沒有另行成立開發公司的,可以根據聯營相關規定主張聯營各方承擔責任。院不當得利的舉證責
40.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三條、*三十二條、*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除外。法律依據:《*關于適用《*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三條、*三十二條、*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較高人民*關于審理船舶碰撞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發布:2008-05-19實施:2008-05-23現行有效相關案例廣州市東方船務有限公司、吳國林等與吳云華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薛海兵、寧波利佰達海運有限公司等與三協航運股份有限公司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三協航運股份有限公司與薛海兵、寧波利佰達海運有限公司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常德利通海運有限公司與被告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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