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2016年6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發布《防曬化妝品防曬效果標識管理要求》的公告(2016年*107號)。 公告要求當防曬產品實測SPF值在2~50(含2和50)時,應標識實測SPF值(原法規要求“標識值不得**實測值”)。 按該法規要求,已經有防曬特證的產品,如果標識不符合新規定的,必須在在2016年12月1日前提出變更申請。 按此期限,目前離最后申請期限僅有3個月時間,為了配合該新規,較
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化妝品備案檢驗機構: 《化妝品*技術規范(2015年版)》(簡稱《規范》)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依法制定的技術標準,規定了化妝品的*技術要求,包括通用要求、禁限用組分要求、準用組分要求以及檢驗評價方法等內容,是我國境內從事化妝品研制、生產、經營和監督管理必須遵守的法定標準。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實施化妝品*技術規范(20
新食品原料申報與受理規定 **章 總則 **條 為規范新食品原料申報與受理工作,根據《新食品原料*性審查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二條 申請新食品原料行政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向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以下簡稱國家衛生計生委)所屬衛生監督中心申報新食品原料*性評估材料,應當符合本規定。 *三條 新食品原料應當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且*、無害,對人體健康
中國FDA目前沒有對“**化妝品”定義,國外“**化妝品”的概念從**農業延伸而來,前提同樣要求其產品所含的植物成分必須源自“**植物”,即在未受過任何有毒物質、轉基因成分和重金屬污染的環境下,不用化學合成肥料、農藥、殺蟲劑,抗生素及生長調節劑種植所得的農作物,而在后續產品加工中,不添加任何人工香料、色素及石油化學產品成分,所添加的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都必須受到嚴格限制,而且制造過程中不能使用動物
公司名: 北京鑫金證國際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詹
電 話: 010-62935959
手 機: 15601395851
微 信: 15601395851
地 址: 北京海淀海淀區馬甸路冠城大廈13層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