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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進口保健食品注冊及備案申報手續完全指導手冊 本手冊為有志于進口保健食品到中國的經銷商和境外企業提供政策及程序上的友情指導。 本手冊的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保健食品注冊部(申報咨詢微信QQ同號1801335159),目的是和業界及企業進行交流,但沒有培訓**的義務。歡迎非商業用途的轉載,轉載請保留作者信息及文中鏈接。本公司保留所有法律權利。 (說明:由于本文寫作時間較早,故文中審批
進口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申報9步走(2019,新政版) 凡以市場銷售為目的的進口化妝品,必須預先經我國行政監管部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NMPA)審批(特殊類化妝品)或備案(非特殊類化妝品),否則無法進行正常通關,亦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 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為普及知識、增強實操性,盡量避免征引繁瑣的法規條文,而力爭用較簡明的文字,直接給出具體操作流程和注意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備案產品技術要求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備案工作,嚴格保健食品備案監管,我局組織研究起草了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備案產品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和建議。反饋截止到2020年9月12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 一、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bjspba@。郵件主題請注明 “關于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備案產品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為規范化妝品技術審評工作,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技術審評要點》及化妝品有關文件等制定本指南。一、品名、標簽、說明書(一)化妝品名稱必須符合《化妝品命名規定》《化妝品命名指南》的要求。在技術評審過程中,不**于其禁用語。(二)化妝品標簽、說明書應符合下列要求1、化妝品標簽應標注以下內容:(1)產品名稱(2)產品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或生產日期和保質期(3)凈含量(4)制造商或進口經銷商的名稱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電 話: 010-8482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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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北京東城北京市東城區馬園胡同3號迤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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