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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進口特殊化妝品**注冊審批1.《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表》及相關資料;2. 產品名稱信息;3. 產品配方;4. 產品執行的標準;5. 產品標簽樣稿;6. 產品檢驗報告;7. 產品安全評估資料;8. 產品在生產國(地區)已經上市銷售的證明文件以及境外生產企業符合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證明資料;9. 專為向我國出口生產、無法提交產品在生產國(地區)已經上市銷售的證明文件的,應當提交面向我國消費者開展的相
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 ? 本文的論述對象為進口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后**的是電子版備案憑證,備案產品按照“國妝網備進字(境內責任人所在省份簡稱)+四位年份數字+六位順序編號”的規則進行編號。 ? 第一步:明確概念分類,確定進口程序 1.確定產品是否屬于化妝品 我國《化妝品衛生規范》(2007年版)一書中將化妝品定義為:以涂擦、噴灑或其他類似
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的公告(2021年 第50號)
為貫徹落實《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范和指導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工作,國家藥監局組織起草了《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以下稱《規范》),現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現就實施有關問題公告如下:一、 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申請特殊化妝品注冊或者進行普通化妝品備案的,應當依據《規范》的要求對化妝品的功效宣稱進行評價,并在國家藥監局*的專門網站上傳產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二
根據《*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現予發布。附件: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11月10日附件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為規范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產品名稱命名,避免誤導消費,根據《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2016年版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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