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凡以市場銷售為目的的進口化妝品,必須預先經我國行政監管部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NMPA)審批(特殊類化妝品)或備案(非特殊類化妝品),否則無法進行正常通關,亦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為普及知識、增強實操性,盡量避免征引繁瑣的法規條文,而力爭用較簡明的文字,直接給出具體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以便可以達到客戶一讀就懂,一看就會的效果。本文的論
按照NMPA對進口化妝品備案注冊申報資料的要求,申報產品應當提供國外市售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并如實翻譯為規范的中文。擬專為中國市場設計包裝的,需同時提交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產品申報內容應與外文標簽、說明書上使用方法、使用人群和使用部位等相符合。但是,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在實際申報工作中發現, 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這部分
普通化妝品備案問答|化妝品試用裝是否需要滿足《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的要求?
1、問:產品標簽能否標識國家知識產權局標志?答: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國家知識產權局標志使用問題的批復》(國知發保函字〔2023〕95號),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標志(于1999年7月1日啟用),代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部門形象,為2018年機構改革前,國家知識產權局曾使用的中英文名稱。《廣告法》*九條規定,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十九條規
兒童化妝品備案資料對檢驗報告有哪些要求?答:依據《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以及《國家藥監局關于優化普通化妝品備案檢驗管理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2023年*13號),宣稱嬰幼兒和兒童使用的化妝品不能免于提交產品的毒理學試驗報告。兒童化妝品備案檢驗報告必須由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機構出具,不可以由化妝品備案人或受托生產企業按照化妝品技術規范相關要求開展自檢并出具。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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